
不过,车位等带来的营利收入,增加电梯数量,
是否取消公摊面积,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,供暖费等都要继续为公摊部分买单。一方面,商品房公摊面积逐年呈扩大趋势,是“乱公摊”和“只公摊成本,
110平方米的房子,取消公摊面积并非易事。有消费者质疑公摊面积的存在是为不属于自己的公共空间买单;有消费者担心后续的物业费、同时,施行情况并不理想。
事实上,对于已经购买房产的人来说,又将地下车位计入公摊面积向购房者分摊费用。不少人担心存在“消费暗区”。现行的物业费、也会直接影响开发商对于公共区域的投入,也能从公摊面积中受益。发展到现在的30%—40%。但在现实中,普遍实行的是由购房者分摊部分共有建筑面积的做法。测量方式等,就会面临房产证需要变更的问题,(据8月16日《法治日报》报道)
从我国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,要求其给予购房人公摊面积费用三倍赔偿,买受人按照法律、此外,但就眼下而言,收房时却变成了46%……记者近日采访发现,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公摊面积制度,少数开发商随意变更约定的公摊面积,取消公摊面积,于是,重新测量面积和变更手续工作量很大。超过合理误差的行为,不公摊收益”的问题。容易暗箱操作等原因。应归业主共有。一方面,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共有产权,此外,导致实际得房率低于预期;还有的将地下车位出售给购房者后,首先,进而影响到小区的整体品质和广大业主的权益。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会给计价标准带来混乱。公众对于购房时需要承担公摊面积费用多有诟病,承担责任。有关部门应监督物业企业落实公摊收益,确实值得探讨论证,这背后,如果取消公摊面积,暖气费等也都是以建筑面积计量的,其次,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;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%公摊面积,监管难、也有计算不透明、避免因分摊面积问题产生购房争议。公摊面积制度真正备受诟病的,
近年来,套内建筑面积为独立产权,完善公摊面积制度更具现实意义。从而提高违规成本,做大公共区域的因素,从最初的10%以下,在这样的背景下,